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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器购置程序
发布日期:2015/06/12  浏览次数:

1.使用单位打印电器购置报告。报告上要写清楚电器名称、规格、具体数量和安装地点;加盖使用单位公章;使用单位领导签字;使用单位的主管校领导签字。

2.使用单位将报告交给后勤管理处处长,后勤管理处处长签字后,交给后勤管理处承办人。

3.承办人找后勤管理处的主管副校长签字。

4.承办人持报告到国资处,由国资处进行网上采购报批。

5.政府采购办审批后,承办人到政府指定采购点进行采购。

6.经销商按要求送货或安装。

7.按照后勤管理处承办人要求,使用单位对新购电器办理固定资产入户手续:将国资处出具的固定资产单据的第二联交给后勤管理处承办人,由承办人具体办理支付款项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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